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本院拟对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2年8月18日(星期四)上午九点
二、听证会地点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请参加听证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参加时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绿码和行程码或五天内核酸检测证明,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听证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16日
晋公网安备 140723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