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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6月23日在和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风林

尊敬的袁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报告2020年以来的刑事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本、最核心的业务,是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保障法律实施作用的最为重要的方式和途径。2020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讲政治、重基础、强主业、争一流”的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监督水平,以持续做优做强刑事检察为目标,以人民至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以来,我院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3件290人,依法批准逮捕163件252人,不批准逮捕19件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30 件561人,依法提起公诉285件499人,不起诉21件3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86件485人,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279人,法院采纳277人。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56件。办理追赃挽损案件24件。严格履行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漏诉22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8件;针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9件;提出抗诉2件。无捕后不诉、无罪案件,无起诉后撤回起诉、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和无罪案件。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情形41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情形112件,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情形7件。

二、主要做法

2020年以来,我院刑事检察业务工作在全市刑事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排名中始终保持前三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63件252人,提起公诉285件499人。持续开展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审查起诉涉“黄赌毒”犯罪31件41人,涉“盗抢骗”犯罪51件117人,涉骗取财政帮扶农业补贴资金犯罪1件1人,追回专项资金14.97万元。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展“断卡”行动,批准逮捕42件83人,提起公诉47件86人。坚持案件办理与追赃挽损并重,在办理的涉侵财、破坏市场经济类犯罪案件中,依法督促涉案嫌疑人退赃退赔60余万元,守好百姓的“钱袋子”。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重拳出击、除恶务尽。积极落实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稳准狠快打击效果。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件16人,提起公诉6件42人,实现了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清零。注重“打财断血”,在审查起诉环节,全面重点审查证明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等有关证据,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保证了全部黑恶犯罪财产依法妥善处置。共向法院移送涉黑涉恶财产205.103万元。

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强监检衔接,认真落实提前介入、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各项制度,保证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有效衔接,切实提高办案质效。依法快捕快诉药某某受贿案,柳某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等职务犯罪案件14件17人,向法院移送涉案赃款1100余万元。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构建“亲”“清”检商关系,院领导定期深入地厚建安、天池煤业等5家企业实地调研,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开展法治宣讲10余次,帮助企业答疑解惑10件次,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经营发展。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慎重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最大限度降低刑事案件对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二)积极更新司法理念,全面深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可捕可不捕的尽量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尽量不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犯罪审前“过滤器”功能,用足用好检察机关不捕、不诉权,对办理的故意伤害(轻伤)、危险驾驶等轻微犯罪案件,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矛盾化解情况等因素,依法对14件17人不批捕、17件24人不起诉,强化人权保障,减少社会对抗,增强社会稳定内生力。

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严格落实最高检要求,坚持办理案件与羁押必要性审查同步进行,针对逮捕后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11件,针对审前羁押期限可能超过被告人判处刑期的情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19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稳定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

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自新刑诉法正式立法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我院克服疫情防控和犯罪嫌疑人异地羁押的现实困难,探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集中优先办理机制、集中出庭公诉机制、速裁办理机制,全面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2020年认罪认罚适用率位居全市第一。在此基础上,坚持应用尽用、依法适用、精准适用原则,促进实现高质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保持90%以上,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保持95%以上,法院采纳率保持97%以上。

认真落实听证制度。坚持“应听尽听”原则,对拟不捕、不诉案件以及争议大、矛盾多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21次,通过面对面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提高了案件质量,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三)坚守质量底线,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着力把好案件质量关。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质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5件6人、不起诉4件6人,最大限度防止冤错案件发生,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坚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制度,提前介入案件34件,加强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保证案件诉得出、判得了;强化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对41件案件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降低了退回补充侦查率,案-件比保持1:1.25以下,提升了案件质效。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和立案监督工作。一方面,积极拓展监督线索来源渠道。一是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优势,实现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立案监督等职能的无缝衔接,做到在刑事诉讼中全程发现监督线索。二是用足用好检察内网侦查监督平台功能,提高侦查监督精准性。三是加强部门内部协调配合,充分盘活内设机构资源,互通共享监督线索。四是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前移法律监督关口,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实现侦查监督由事后、阶段、被动监督向事前、同步、动态监督转变。五是针对经常发生或在一定时间内较为突出的违法犯罪现象,不定期到公安机关各办案单位开展专项检察,主动获取监督线索。六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另一方面,在积极拓展监督线索来源渠道的基础上,注重跟踪监督问效。强化侦、捕、诉衔接机制,针对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案件,主动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对超期不立案、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案件,通过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及时予以督促或纠正,确保监督质效。

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一是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理念,确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引导员额检察官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审判监督意识。二是切实拓宽审判监督思路,突出监督重点,全面把握监督范围。注重实体和程序的同步监督、在办案件与关联案件的结合监督、刑罚措施与非刑罚措施的全面监督。三是加大审查力度,多渠道拓展监督线索。注重通过强化庭审过程同步监督、对判决裁定及时细致审查、以大数据为依托加强类案对比、适时部署刑事审判专项监督等方式,全面拓展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四是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提高监督精准度。尤其是准确把握抗点和抗诉必要性条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抗诉后补查补证,并强化监督说理论证,切实提高抗诉质量,避免撤回抗诉、不被上级机关采纳结果的发生。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一是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充分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职能作用,坚持把疫情防控、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作为监督重点,通过视频巡查、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监督监管场所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各项司法活动有序进行。针对检察发现的看守所食品卫生存在安全隐患、法定羁押期限届满未及时通知办案机关等问题依法发出书面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书共计60份。二是强化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积极参与平安和顺建设,通过查阅工作档案、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等方式实现对全县十个司法所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全覆盖。针对检察发现的办案单位未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少数社区矫正对象逾期报到等问题,向法院、司法局发出书面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书共计122份,我县平安建设核查纠正脱管漏管考核连续两年进入全市“一类”,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强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积极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推进刑事案件特别是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案件的财产性判项得到切实执行,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7件。我院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连续三年在全市排名第一。

(四)注重引领锤炼,强化刑事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院领导充分发挥表率示范引领作用,深度融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中,带头强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引导督促干警坚持把“从政治上看”融入刑事检察履职全过程,落实到监督办案上,切实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用法律手段解决好刑事检察工作中带有政治敏感性的问题,用政治意识处理好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注重业务能力建设。院党组立足实际,科学研判,选配两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副检察长分管刑事检察工作,通过竞职竞岗选任两名年轻干警任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配备员额检察官5名,检察官助理7名,书记员4名,其中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检察官3名,切实充实配强刑事检察力量。在此基础上,结合岗位职责和干警自身特长优势,为干警搭建成长成才的平台,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和潜力,激励干警在本职岗位上苦钻研,强内功,创佳绩;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素能竞赛活动,着力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先后有7名同志获得最高检、省、市检察机关荣誉表彰。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厚爱,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专题学习活动,督促引导干警强化敬畏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同向发力,对内,对检察岗位风险点实行常态化监督,对外,自觉将刑事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干警始终保持检察官忠诚廉洁本色,树立检察官良好形象。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院刑事检察工作距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刑事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效还不够理想;二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仍不到位,构罪即捕、构罪即诉的理念依然存在,审前羁押率居高不下,不捕率、不诉率在全市排位靠后;三是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精准性不足,监督质效仍有待提高;四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不足,队伍专业化水平和职业素养仍需进一步提升;五是创新创优意识不强,办理的精品案、典型案件较少,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下半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线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抓实“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办案监督质效,以能动司法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能力提升为重点抓实刑事检察队伍建设,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刑事检察工作,再接再厉,止于至善,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增强大局观念,更加精准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落实“质量建设年”要求,更加自觉提高办案质量。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更加有力提升监督质效。

四是持之以恒重自强,更加从严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奋进正当时,追梦再出发!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奋力谱写刑事检察工作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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