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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148日在和顺县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风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6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忠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砥砺前行,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动服务大局,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中心任务。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五年来共批准逮捕319件512人,提起公诉538件1057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批准逮捕利用“全能神”“法轮功”破坏法律实施犯罪2件2人,提起公诉2件17人。全力投入平安和顺建设,批准逮捕非法持有枪支、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21件23人,提起公诉142件149人;批准逮捕多发、易发“盗抢骗”等侵犯财产类犯罪125件199人,提起公诉164件431人;批准逮捕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106件153人,提起公诉172件261人。

全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员参与、尽锐出战,落实帮扶责任。坚持快捕快诉,严惩危害“三农”犯罪,决定逮捕村级“蝇贪”3件4人,提起公诉7件10人体现司法温情,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秉持“应救尽救”原则,为因案致贫的36名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救助金19.61万元。拓展范围、检力下沉,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工作,对8名符合标准的学生争取生活补贴金9.6万元。

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贯彻省委关于严厉打击太行山脉沿线区域盗挖林木犯罪活动的指示精神,对靠山吃山、内外勾连,盗挖风景树猖獗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不间断打击,批准逮捕21件51人,提起公诉35件266人,努力守护好“和顺生态”名片。

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骗取贷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720人,提起公诉2029,挽回经济损失2120余万元主动站位“六稳”“六保”,秉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涉经营类犯罪的企业负责人,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轻重、社会危害性大小等因素,依法不批捕 1件1人,不起诉2件4人,尽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慎始慎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共批准逮捕涉黑案件1件14人,涉恶案件11件67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件18人,涉恶案件10件61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纠正漏捕4人、漏诉13人、漏犯3人;坚决杜绝“拔高”情形,依法改变侦查机关涉黑定性1案17人,法院以涉恶案件作出判决。持续加强公检法、纪检监察协作合力,不断加大“线索清零”“打伞破网”力度,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0条,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7条。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院以铁一般的担当,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战,先后两次抽调全院80%的警力,历时60余天在和顺东高速口坚守“山西东大门”。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从快办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3件,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

二、忠实履职尽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全面依法监督作为使命担当。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立案23件,监督撤案6件,纠正漏捕35人、漏诉36人、漏犯56人,提出抗诉31件,提请抗诉8件。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1份、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均得到整改回复。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共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情形17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情形84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17件,监督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案件1件,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案件7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适用特别程序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16人,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司法救助未成年被害人5人。搭建“检校共建平台”,员额检察官全部受聘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每人每年最少开展四次“法治进校园”活动,送法进校园已成常态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强化民事诉讼监督,持续开展对生效裁判、审判违法及执行活动的有效监督,五年共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9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6件,支持起诉案件45件。开展支持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依法支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共帮助3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欠资24.78万元。办理的杜某乐等16名村民与山西某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青饲玉米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十大典型案例”。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强化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依法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监督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案件1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14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中,通过释法说理,使历时三年之久的3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自2017年6月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立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96件,督促行政机关清除各类生产、生活垃圾11万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4.8公里,督促整治无证无照企业7家;办理食品药品领域案件13件,督促查处违规经营饭店11家、超市1家、药店1家;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8件,成功办理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期间多人骗取补贴款一案,追回国有资金63万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追缴土地出让金200万元收回国有土地31.98亩严格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范围,拓展办理“等”外领域案件11件,督促职能部门修缮英烈纪念设施、遗址3处,整治生产、消防安全隐患3起,公益诉讼正在逐步走向多领域、多方位。

三、持续改革创新,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动力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推进改革作为发展动力。

坚决响应司法体制改革牵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设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分两批遴选出员额检察官11名,合理配备检察官助理9名、司法警察2名,招录聘任制书记员6名,全院75%以上的办案资源配置到一线。坚持司法亲历性,4名入额院领导承办各类案件614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41件,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16次,真正将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落到实处。

稳步推进检察业务改革。以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为目标,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用尽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占同年受理案件总数的87.3%。落实高检院全新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求极致”降低“案-件比”,使老百姓的一个案子在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办结,“案-件比”由最初的1:3.02下降到1:1.08,极大地缩短了办案周期,减少了办案环节,推进了“正义不迟到”。

    持续完善综合配套改革。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人均办案量同比上升30%,办案期限同比缩短50%以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综合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会商、检察委员会把关、办案流程监控等作用,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细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将主要业务考核指标量化分解到每位检察官身上,并把履职情况纳入其司法档案,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的主动性与责任心明显提升

四、狠抓自身建设,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强化队伍建设作为长远发展之举。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全体干警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等多层次全覆盖的政治学习制度。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领导带学、专题研学、全员讲学等形式,筑牢干警检察为民的思想根基。持续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干警文明道德水平,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2017年以来,我院连续4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努力构建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层层传导压力,细化责任,强化监督。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在检察系统的违纪违法教训,开展检察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深入查摆和整改突出问题,严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政治生态持续“山青水秀”。

狠抓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引导干警树立“和而求是、和而有为”的价值理念,设立研究生工作站、文化沙龙、文艺组、体育组、书法组、道德讲堂六个发展平台,为每名年轻干警量身定制自我发展平台。围绕实战实效实用,进行“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举办检察长登讲堂、检察官教检察官大练兵活动,营造人人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五年来全院涌现出一批敢干事、干实事、能干事的先进典型,累计7名干警荣获“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称号,13名干警受到省、市、县级表彰14次,3名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

五、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权力运行的根本保证。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2018年10月,市检察院党组对我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政治巡察。我院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向巡察组作党组工作报告和纪检监察、政治部、党支部、财务4个专题报告,全面厘清问题、责任、整改三大清单,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对10类19个具体问题逐项整改销号,坚决做好“政治体检”。在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和“以案为鉴,筑牢防线”警示教育活动中,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确保政治巡察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制定出台《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实施办法》,先后就侦查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官履职等工作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8次,就年度工作向县政协通报5次。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邀请70余名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15次,参加公开听证会8次,做到了零距离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工作动态800余条,公开案件信息1341条、法律文书521份,公布重要案件110件,以实际行动确保检察权始终在监督下行使,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积极完善内部监督。认真落实高检院“三个规定”,对不如实填报过问、干预和插手案件信息的干警提醒谈话18人次,坚决杜绝关系案、金钱案和人情案。以开展“法律文书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办案活动全程监督,共评查出优秀法律文书100余份,瑕疵文书45份,将评查结果作为考核检察官年度业绩的重要依据。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活动,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的方式,制定干警在树立“六大理念”、改进“四个方面”不良作风中的问题清单,主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院连续多年无冤假错案、无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形成了一些必须长期坚持的共识:一是政治建设是根本保障。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司法为民是根本目标。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做到客观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改革创新是根本动力。必须把改革作为重中之重,始终勇于开拓创新,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检察法律监督体系。四是队伍建设是根本保证。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始终高标准严要求,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极其不平凡的五年,我们见证了监察体制改革,一批检察办案中坚力量走向纪检监察岗位;我们经历了检察职能转变,重回宪法定位,重塑检察形象;我们经受了改革考验,责任更明晰,理念更领先,和顺检察也在不平凡中化风雨为彩虹,综合考评跨进全市第一方阵,刑事检察始终全市领先。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广大群众的热切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和顺检察工作距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实效还不够明显;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刚刚“破题”,尚未破冰;三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不足,队伍整体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法治需求;四是科技强检步伐不大,智慧检务建设水平严重滞后。对于这些问题,我院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2021年及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落实县委“三五六一”举措,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强化履职能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和顺”建设,为我县“奋力开创和顺乡村振兴和经济转型出雏形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围绕上述工作思路,我院要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突出政治建检,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正确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每一起案件。坚守公平正义这一司法工作的生命线,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要做犯罪的追诉者,又要做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二是增强大局观念,持之以恒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主动仗。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加大对非公经济的司法保护力度,慎重使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贯彻《“十四五”时期山西检察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以派驻公安检察室为整个刑事检察的“前沿阵地”,实现实时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统一司法尺度,避免无罪案件发生。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有效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情况发生。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健全监检贯通协同机制,完善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案件请示汇报制度。

四是秉持人民情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做好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大力推进阳光司法。积极落实重大争议案件公开听证工作,促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有序参与。用情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聚焦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专项行动为先导,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公益损害问题。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协同有关部门,构建未成年人、农民工、下岗职工、退役军人工作联系机制,在保障民生福祉中体现检察为民。

五是弘扬求实精神,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学细悟笃行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全面提升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做优检察官业绩考评,努力提升检察队伍的履职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严”的主基调,坚决查处违法违纪人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六是坚持科技强检,以智慧检务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立足司法办案特别是公益诉讼办案需要,加强对技术资源的统筹布局、高效应用,依靠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科技助力司法办案量质提升。全面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上线工作,使科技强检新技术真正转化为检察生产力。

各位代表,奋进正当时,追梦再出发!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决议,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奋力续写检察工作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1.司法救助: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2.少捕慎诉慎押:在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从严打击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3.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4.十大业务: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5.案-件比: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是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重要标准。

6.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7.捕诉一体: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捕诉一体后,批捕和起诉由同一名检察官或同一个办案组承担,有助于全面把握证据标准、提升办案质效。

8.“等”外案件: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检察机关在办理法律明确授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积极推进对侵害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危害社会秩序,侵犯军人、老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及文物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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