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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1日在和顺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耀环

   

  

  2017年工作回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证两项改革顺利推进

  强化改革责任担当。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两项重大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顶层设计。我院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一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积极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院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按时按要求完成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办公设施以及案件线索、档案资料同步移交监察委员会,确保了编制机构人员平稳顺利转隶。按照省委、省政法委查办职务犯罪工作“1+4”制度设计的要求,建立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确保办案工作衔接顺畅。

  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通过科学划定检察人员类别,建立起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管理机制;通过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现了检察资源的集中优化,达到了按类定岗、职责明晰、结构合理、规范管理的目标;通过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及多项配套制度,明确了职责权限,初步构建起权责利相统一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6件83人(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83件173人,依法对23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落实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依法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件1人;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15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3人,发放救助金1.2万元,彰显了司法公正,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全面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全年共依法监督立案6件6人,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犯16人,纠正漏罪3人,提出刑事抗诉10件;监督纠正违法侦查活动23件,违法刑事审判活动8件,违法执行监管活动41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4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件,其中支持起诉案件4件,纠正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2件,纠正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3件,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案件1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案件9件,向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件,从而提高了执法公信力,促进了司法公平正义。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全省推开后,我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其中涉及云龙山森林公园和义兴镇串村两处乱堆乱倒垃圾影响生态环境案件2件,桶装饮用水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公众食品安全案件2件,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期间多人骗取补贴款63万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案件1件。上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均得到了相关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整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努力推进“阳光检察”工程建设。全年通过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信息272件,法律文书134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方式集中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队伍建设等各类信息300余条,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打造开放式检务公开大厅,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律师接待等窗口业务整合集中办公,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拉近了检民距离。

  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强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缩小贫富差距、补齐发展短板,让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务实之举。我院在帮扶松烟镇乔庄村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力求提升精准扶贫能力。

  一是法律服务帮扶。组织青年检察官法律服务宣讲队,分期分批深入农户与农民群众真心交流、坦诚沟通,掌握思想动态、宣讲政策法规、引导遵纪守法。

  是组织建设帮扶。积极提升基层组织建设能力,将4名扶贫工作队队员的党组织关系全部转到乔庄村党支部,充实了基层党员力量。结合村支两委班子换届选举,采取党员分片包户,驻村工作队员针对性谈心谈话等方式,结束了该村村支两委班子长期不健全的状况,为乔庄村的整体脱贫奠定了组织基础。

  是项目支持帮扶。依托检察机关党支部共建共创平台,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双向联系”作用,将政策争取和项目建设作为“造血扶贫”的重中之重,有效改善帮扶村生产生活条件2017年,我院驻村帮扶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帮助乔庄村完成了投资12万元的中心广场中南街道路两旁路面硬化工程极大改善村容村貌以产业项目脱贫为引领经我院帮扶立项40.5万元养牛园区项目工程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建成后将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成为振兴该村经济的支柱产业。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着力强化“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加强对“一把手”以及关键岗位干警监督的实施意见并积极落实到位。检察长、纪检部门负责人按制度规定逐级约谈分管及主管办案、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共3次,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报批评,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规矩意识和廉洁从检意识。

  二是建立制度框架规范干警言行。坚持用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案。对照在各项活动开展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积极修订完善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管理、规范执法行为、阳光检察等工作制度,并装订成册,保证人手一份。同时要求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带头落实,发现违反规定的情,从严追究责任,切实从内部入手,规范约束干警行为,树立检察官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为筑牢检察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执法行为底线,真诚地向全体检察干警家属致信。希望干警家属能够从保护家人、维护家庭幸福、建立公正廉洁司法体系的立场出发,与院党组携起手来,共同监督干警日常行为,引导干警坚守道德底线、职业良知,坚持廉洁从检,执法为民,切实为检察干警打造起一堵坚固的廉洁从检防火墙。

  (二)着力强化自身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切实把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各项监督落到实处。坚持做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专题报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严格整改,促进工作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完善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指导,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把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为了解社情民意、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自觉征求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各种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各界代表、媒体记者参观考察,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树立案件质量无小事的思想意识,强化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职能,严把案件“入口”和“出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发现和解决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依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明晰检察人员职责权限,完善检察官管理和监督机制,真正实现“谁决定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着力强化“三基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是突出抓好基层组织建设。通过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心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阶段性专题研讨,组织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自身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创新工作、推进落实的能力。

  二是突出抓好基础工作建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进行“四风”整顿,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约束、警示与监督,督促、教育、引导干警远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2017年,我院被市文明委评定为市级文明创建单位。

  三是突出抓好基本能力建设。选派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素能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培训学习,强化岗位学习、岗位锻炼、岗位实践,不断提升干警的专业化水平。在市检察院组织的检察机关第一届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我院荣获优秀组织奖,参赛的3名干警,1人荣获业务标兵称号,2人获得业务能手称号;在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工作考核中,我院取得了综合考核第二名的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里,我院各项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利用新媒体等方式宣传检察职能的手段、途径还比较单一;二是工作力量相对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检务保障力量薄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干警素质的提高任重道远;四是业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存在短板,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上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和顺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0一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和智能化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和顺、法治和顺建设,为全县经济转型、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围绕上述工作思路,2018年要坚持忠诚为先、政治建检,打造忠诚型检察院坚持学习为基、素质兴检,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坚持创新为擎、创新亮检,打造创新型检察院坚持智慧为翼、科技强检,打造智慧型检察院坚持服务为要、服务树检,打造服务型检察院;坚持公信为本、业务立检,打造公信型检察院,具体要抓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要立足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恐爆枪、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二要主动服务大局,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的中心工作中去谋划,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切入点,制定具体措施,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检察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深入融合、同向发力。

    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和服务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把民生放在心上,不断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打击和监督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全,生活更美好;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保障涉及惠农和扶贫政策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四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更加自觉地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全力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探索完善检察权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公诉机制、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

    五要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职能调整、多方面改革叠加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坚守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把法律监督作为贯穿全部检察工作的主线,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六要强化政治建检、从严治检,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全面从严治检纵深推进,通过持之以恒抓党的建设、毫不松懈抓监督管理、不折不扣抓制度执行,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奋斗新征程。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艰巨。检察机关将以本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争创一流的信心决心,攻坚克难,苦干实干,努力开创新时代和顺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县脱贫摘帽,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和顺”而努力奋斗!   

 

    

    附:《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经党中央决定,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2.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主要内容有四项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3.员额检察官:是指从具有助检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决定,并对案件终身负责的检察人员。

    4.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指将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不同序列分别管理,形成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管理机制,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保证公正高效履行检察职能。是检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

    5.内设机构改革:是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将原有的内设机构重新分为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综合保障部、政治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

    6、羁押必要性审查: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改变强制措施。

      7、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依法监督的权利。

   8.“检察开放日”: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活动。其目的是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以此来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展现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法律监督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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