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错,为什么要道歉?”“以前的案件都是这么定的。”“法律的权威还源于回应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在电影《第二十条》的镜头里,我们仿佛成为了主角韩明,演绎的是自己的过去,看到的是不久的将来,年少时的意气风发,中年时的患得患失,妥协后的觉醒开悟和找到归宿后的洞彻恍然:法律人应该是冷静理性的,但同时也应该有法治担当、人性温度和血肉情怀。
曾经:正义凛然,满腔热血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年少求学时,身上总有种莫名其妙的使命感,哪天突发奇想,甚至认为自己是天选法律人,热血、善良,正义感爆棚。多数时候,看到路人过街,就要和朋友生涩地用三段论思考下主观意识、客观方面诸如此类,然后感叹几句法律之精密、正义之绚烂,并相约终身为仁爱良善奔走,哪怕被世俗深渊裹挟。奈何彼时太年轻,热血总无用武之地。
现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八面玲珑,缩手缩脚。当初的热血少年已然变成了激流里的塑料袋、路口处的无脸男,开始向一日三餐低头,向司法惯例妥协。中年时期的正义感似乎更具“理性”,有了统一标尺,不再如少年时缥缈多姿,司法实践和法律法规不能“割席分坐”、相似案例皆应做有罪判决都成了理所当然。于是我们拿着手机精密拆解当事人的行为性质,翻着法条判断是不是“正在进行”、超没超“必要限度”,仿佛这样就保全了自己,也维护了公平正义,只是没由来总会在夜半惊醒,仿佛这样才能安抚那些年坚守的法治初心。
之后:归来少年,温暖依旧
是置身事外,还是置身事内?是套路化机械化办案,还是分析事件来龙去脉,理解当事人的常情常感?是历经沧桑,深感无力,开始怀疑自己所做所为的意义,还是千帆阅尽,铁骨铮铮,依旧怀揣那些年坚信不移的道理?《第二十条》犹如一剂猛药,重温的不仅是年少时的热血,更为我们指明了前行的方向,你我身为法律人,皆该葆有对良善和正义的追求,洞察案件背后的故事,深知背负人性情感期待的,不该是冰冷的法律文字,而当是执法者,是司法者,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每一个成员。
(第一检察部 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