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检察要闻    丨    检务公开   丨    队伍建设    丨    检察文化   丨    公益诉讼        中国检察听证网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文书公开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时间:2020-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和检一部刑诉〔2020〕44号

 

被告人王某甲,男,198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1424231986********,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和顺县**街**号,无业,现住和顺县**小区。2013年10月9日,因吸毒被和顺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贰仟元,并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8年1月3日,因窝藏、转移赃物被左权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贰佰元。2018年1月5日因吸毒被左权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5年12月15日,因犯盗窃罪被和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0年4月28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和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日经本院批准被和顺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山西省和顺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甲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7月3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20年4月22日23时许,被告人王某甲伙同王某乙(另案处理)到和顺县**宿舍**单元张某某家的**地下室,盗窃三十年青花汾酒4瓶、原浆汾酒两箱(每箱6瓶,共12瓶)、十年老白汾酒一瓶、龙凤呈祥酒一瓶、特供酒(五粮液)一瓶、冬虫夏草酒两瓶,装有一分、贰分、伍分硬币的小铁桶的硬币共计30元。经鉴定,被盗三十年青花汾酒4瓶的价格为2556元、原浆汾酒12瓶(每瓶75元)共计900元、十年老白汾酒一瓶的价格为136元、龙凤呈祥酒一瓶的价格为150元、特供酒(五粮液)一瓶的价格为500元、冬虫夏草酒一瓶的价格为700元(另一瓶冬虫夏酒无实物无法作价),被盗物品的总价值为4972元。

2、2020年4月22日23时许,被告人王某甲伙同王某乙(另案处理)到和顺县**宿舍**单元赵某某家的**地下室,盗窃德酒一瓶。经鉴定,因和顺当地无法采到该酒价格,无票据无法作价。

3、2020年3月份的一天凌晨2时许,被告人王某甲伙同王某乙、李某甲到昔阳县**小区**号楼**单元李某乙家的**号地下室盗窃杜康酒三箱。经鉴定,因无实物无法确定规格型号及质量,故不能认定价格。

4、2020年3月29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王某甲伙同王某乙、王某丙(另案处理)到昔阳县**小区**号楼**单元聂某某家负一层的**号地下室,盗窃6斤装的玻璃瓶红酒一瓶。经鉴定,因无实物,无法确定品牌,故不能认定价格。

5、2020年3月29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王某甲伙同王某乙、王某丙(另案处理)到昔阳县**小区**号楼**单元闫某某家负一层的**号地下室,盗窃20年汾酒两箱(每箱6瓶,共计12瓶)。经鉴定,被盗汾酒2箱的价格为4776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证明、到案经过、扣押、发还清单、前科材料等;2、被害人张某某、赵某某、聂某某、李某乙、闫某某的陈述;3、被告人王某甲的供述与辩解;4、同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乙、王某丙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被盗物品的价格认定结论书;6、指认笔录、辨认笔录、搜查笔录、勘验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王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价值9748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甲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12月15日被和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罪,系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甲认罪认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陆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和顺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许凤

2020年8月10日

附:

1、被告人王某甲现羁押于和顺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贰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壹份。 

检务公开
院领导介绍
内设机构
工作报告
预决算公开
办案数据公开
重要案件信息
法律文书公开
人员信息
通知公告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公告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公告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公告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公告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关于公布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打击整...
互动平台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山西省和顺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晋公网安备 14072302000008号